1、1841年,由于投降派的陷害,林则徐被以“办理不善”的罪名革职降级,充军伊犁。

2、这首七律是他1842年途经陕西西安与家人告别时所作。


(资料图)

3、虽然他蒙受冤屈,但报国之志并未稍减,依然表示:即使被谪贬边疆,只要对国家有利,也将不顾个人的生死祸福为之奋斗。

4、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5、”这两句的大意是:“只要对国家有利,即使牺牲自己生命也心甘情愿,绝不会因为自己可能受到祸害而躲开。

6、”在这里,“以”的意思是“用、把、拿”的意思。

7、“生死以”是介宾结构“以生死(实际是‘以死’)”的倒装,把宾语“生死”提到介词“以”的前面。

8、直译是“用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换取)”。

9、值得注意的是:在汉语中凡是用两个相反意义的字联合组成的词语,往往其中只有一个字是真正的意义所在,在这首诗的“生死”一词中重点的、真正的意思是“死”,“生”字只是用来构成双音词,只是陪衬;“祸福”的重点和真正的意思是“祸”,“福”只是陪衬。

10、类似的例子很多,例如鲁迅赠日本友人的诗《题三义塔》中“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11、 ”“恩仇”一词中,重点和真正的意思是“仇”,否则,连“恩”也要“泯(泯灭,忘记)”,那还能依然是兄弟吗?跟上述的“生死、祸福”一样,如果两个相反的意思都有,就解释不通了。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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