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独家】济南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济南12月29日电(记者侯琳良)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南市集中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实施产业链对接、资本...
2022-12-30作者 |周梦婷
编辑 |田晏林
新《证券法》实施的这两年,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购买此前并不吃香的董责险。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2月24日,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表示为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发的风险,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中航高科出手也很大方。此次投保,保费约40万元/年,承保5年,按照每年保费涨幅大概在10%~15%预估,合计保费金额不超过250万元。而这份投入的背后,是每年1亿元的保额。
12月17日,浙江建投也称,拟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续保相关事宜,预计保费为12万元/年,保额1000万元/年。同日,A股上市公司银宝山新也发布公告称,预计花费50万元拟购买董责险。
据《证券日报》统计,今年以来已有320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董责险投保计划,而去年发布投保计划的公司数量为248家,保费预算超1个亿。另有媒体报道,2002~2019年,投保董责险的A股上市公司总共不到400家。
与此同时,董责险的费率也跟着水涨船高,市场数据显示,2021年时,董责险费率最高是9‰,而最近的浙江建投、银宝山新董责险费率则达到了1%。美亚保险工作人员透露,有公司甚至每年花费200万元购买董责险。
作为一个小众的职业责任保险,董监高责任险如今已真正走进大众视野。但在实际操作中,有行业人士告诉市界,要防范该险种被恶意利用,成为上市公司和董监高的“护身符”。
(图源/中航高科公告)
董责险越来越吃香
董监高责任险是财产险的一种,是指由保险公司负责补偿董事及其他履行公司管理职能的人员在履行公司管理职能时,因其不当行为,需由其对公司或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职业责任保险。
一位美亚保险的工作人员以其公司的董责险举例称,该产品包括个人保障和公司保障,个人保障包括董监事及高管个人责任、公司补偿责任;公司保障分为公司有价证券赔偿请求和公司雇佣行为赔偿请求。
“通俗来讲,就是高管或者公司由于非故意行为致使股东遭受损失的,就可以申请赔偿,这个损失不仅包括某一方实际经济损失,还包括抗辩费用、调查费用、公关费用等。”该工作人员对市界解释。
2020年,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后宣称已购买董责险,使许多A股上市公司和相关人士知道并认识了这个保险。两年时间过去,董责险的服务对象跨度也越来越广阔。
在第六届中国董秘峰会上,平安产险重要客户部高端产品总监任晓强直言:“过往我们更多沟通和服务的对象是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高管或者董秘,这两年跟中介机构、地方金融局和地方监管沟通越来越多,因为这些金融保险的工具和价值开始走进到风险管理。”
上述美亚保险工作人员也透露,当前不仅上市公司,准备IPO的公司咨询董责险的也很多,“在我们的现有客户里,非上市公司占比差不多达到一半,上市公司基本从前年才开始陆陆续续买起来。”
由于个体公司差异,当前董责险费率基本上都是“一司一价”,多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市界,保险公司在定价时,会对上市公司的市值、财务状况、股价、公司治理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多方面进行考量。所以,即便是两家规模、业绩相当的公司,也会因风险状况的不同而产生较大的保费差距。
“我们这最贵的是每年花费200万购买董责险,这个也跟公司体量有关系,绝大多数公司的费用是在10万~50万元,具体看财报和公司情况核定。”该工作人员说。
从行业整体状况来看,近年来,董责险市场的保额和费率皆有所增加。
市场数据显示,董责险费率也从2018年的4‰左右,上涨到2020年的6‰至7‰,到2021年进一步上涨至7‰到9‰,今年又进一步增加,最高已经达到2%。达信保险经纪发布的报告称,今年第三季度亚洲地区董责险费率涨幅在5%~10%之间。
像此次的浙江建投,保额1000万/年,保费预计12万/年,费率为1.2%;银宝山新保费支出为不超过50万/年,责任限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费率为1%。不过,银宝山新相关工作人员对市界表示,当前一切都还在商议阶段,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在董责险费率增长的同时,董责险保费也一直呈增长状态,据《证券日报》报道,董责险的保险金额逐渐提升至5000万元至1亿元,针对部分公司甚至高达2亿元。
高昂的保额,也使当前的董责险只有大中型险企有能力承担。一位在中国平安负责保险的业务总监坦言:“董责险目前只有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平安保险、华泰保险等大中型保险公司有这块业务。”
该业务总监表示,大中型险企抓住董责险,更多的是想通过这块业务触及到上市公司的其他保险业务,“比如写字楼、厂房的财产险,员工团体险等。”
新证券法的威力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及董监高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在经营管理中将承担更大的责任和风险,面临的诉讼风险也持续上升,因此投保董责险成为上市公司管理层规避履职风险的热门选择。”中国CFO百人论坛理事、高级经济师邓之东向市界表示。
2020年,新《证券法》的实施,使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并且细化完善了董监高和中介机构责任认定,上市公司违规成本加大。
对于信息披露违规,新《证券法》加强了监督执法力度和行政处罚强度。据媒体统计,2022年前11个月,就已有56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较去年同期高出65%,创下历史之最;针对公司的处罚上限也由6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针对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金额上限则由3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
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取消了行政前置程序,即法院受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案件,不再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判决为前提条件,极大地维护了投资者合理诉权。
“前置程序取消后,一些公司的行政处罚结果还没有出来,仅仅在立案阶段投资者就可以起诉了,这使得今年这类诉讼案件在各地都多了起来。”有接近监管的人士称。
据Wind数据统计,2022年虚假陈述民事诉讼案件的数量、索赔金额均创历史新高。2022年前11个月,资本市场涉及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的民事诉讼共有681起,几乎是2021年全年同类案件诉讼量的两倍,被告覆盖74家上市公司,比2021年高出60%。
2021年,康美药业的财务造假案也直接给上市公司“上了一课”。在一审民事诉讼案中,该公司被判赔偿24.59亿元,不仅那些不具体分管财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担责,就连拿着10万元年薪的五名独立董事,也要共同承担3.69亿元的民事赔偿连带责任。
薪水低,责任大,吓坏了一众还在任职的独董们,市场上一度出现“独董离职潮”。当董监高变成“高危”职业,上市公司才真正意识到,为这个群体买份保险,是多么重要且必要。银宝山新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市界,“我们公司就是看到康美药业被罚那么多,才想去购买董责险。”
据了解,新《证券法》开启了A股证券集体诉讼的实践——代表人诉讼制度。该制度包括两种诉讼方式:普通代表人诉讼(分为“人数确定”与“人数不确定”两类)和特别代表人诉讼。
特别代表人诉讼主要由投资者保护机构发起,遵循“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原则,不收取投资者任何费用。此条制度的提出,让投资者维权成本远远降低。
而康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就属于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我国第一起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截至目前中国证券史上首位诉讼成功的案件。
“康美案的胜出及赔偿金额对上市公司的冲击还是比较大的,绝大多数作为被告的上市公司或中介机构在这样的冲击之下,恐怕都难逃破产的结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表示。
警惕保险变成“护身符”?
在某种程度上,董监高责任险能为上市公司规避一些风险支出,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邓之东表示,合理运用董责险有利于保障公司管理者合法利益,促进管理层锐意进取,保持公司创新发展;同时,引入保险公司外部监督,也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与合规。
但他同时提醒市场,要防范董责险被恶意利用,成为上市公司和董监高的“护身符”和“挡箭牌”,“这样会降低他们的违规成本,削弱国家监管效力。”
一位平安保险业务总监告诉市界:“董责险现在最大的风险就是逆向选择,就是有些公司可以有计划性,在知道存在显性或隐性风险的情况下买董责险,而保险一般针对的主要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客户。”
“而且购买董责险时,险企和上市公司的信息往往是不对称的,比如上市公司或者高管之后的发展策略及未来计划,这就导致险企对这块未来存在的风险是缺失的,进而无法给出专门的报价。”该业务总监表示,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
由于董责险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保险公司对产品欠缺一定经验,有业内人士称,虽然市场投保需求很旺盛,但由于目前我国董责险的赔偿案例较少,缺乏历史经验数据,保险公司其实比较难以把握非常准确的精算模型和费率。
除此之外,董责险的各个环节也需要更加专业的管理条例来规范。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学院课题项目组在《影响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发展的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文章中分析称:“目前,我国董责险保险合同中,对保费及其他费用的分摊比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都是由公司承担全额保费支出;同时,对保险责任范围界定不明,我国新《公司法》仅规定了董事、高管等的责任范围,但对董事责任、高管责任、个人责任及公司责任之间的关系没有进行明确区分和解释。”
“由于相关责任的界定模糊不清,导致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难以界定多方的责任比例。除此之外,董责险保险合同中还存在索赔时效的规定不灵活、相关条款与我国法律法规相违背等问题。”上述文章指出。
对保险公司而言,董责险经营也需关注外部环境风险。
安联全球企业与特殊风险公司(AGCS)近日发布2023年董责险洞察报告提出,企业管理有五大风险需要重点防范,一是宏观经济风险;二是网络安全风险;三是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风险;四是美国集体诉讼、证券诉讼风险;五是反垄断和竞争风险。
总而言之,董责险虽然发展前景广阔,但在当前发展依旧存在诸多问题,“如何控制风险并建立科学的分摊机制是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有险企人士这样表示。